一直以為這本是保羅奧斯特很早期的作品,因為有些隱喻太明顯,而且結局太具象了,跟他一直以來的晦澀帶點悲哀但是可以讓讀者充滿想像的結局完全不一樣,後來才發現這本寫的比『紐約三部曲』和『月宮』都還要晚,所以我一直覺得把這部小說拍成電影,給他不同的結局是保羅奧斯特彌補之作,雖然電影的結局也是不太高明,但是可以給對原著結局失望的人一點滿足,嗯~這才是保羅奧斯特的作品!
孤獨和存在一直是保羅奧斯特作品的重點,但是因為這一篇的主角有兩個人,所以一開始這兩個元素沒那麼明顯。這小說的內容很簡單,主角Jim得到了父親20萬的遺產之後,辭去工作開始開著車環遊美國,就在他錢快花完之前他遇上了Jack,Jack擅長賭牌,他正要參加一場他曾大勝過兩個富翁Flower和Stone的牌局,但他沒有賭本,於是Jim決定資助他參加牌局,然後把得來的錢扣掉賭本兩人平分,於是他們一起前往富翁家參加牌局,故事都這裏為止都像平凡只想致富的小說,也給讀者有著無限的希望,但是從他們按下以命運交響曲為樂的門鈴之後,一切開始變調,首先富翁擁有一個"The City of the World"的模型城市,這就隱喻Flower和Stone他們是擁有這座城市的神,當Jim指著一塊空地問,你們有何打算,他們說他們打算用愛爾蘭買來古堡的石頭的築一道牆,Jim笑笑說那就是一道哭牆,果然一語成殲變成他們後面的工作的寫照,因為他們不只輸了全部賭本和開來的車子還又多欠了1萬美金,所以他們只能築牆打工還債,一小時工資10元預計50天可以還完走人,就在他們即將還完債之際,他們發現一還完1萬元他們還是身無分文,連搭公車的錢都沒有,於是他們打算還完債之後留下來
繼續賺點盤纏離開這裡,
就在他們慶祝完成還債的50天之後,他們突然被索取這50天的餐費和所有開銷三千多元美金,於是年輕的Jack再也忍不住,他就逃跑了,但是Jim隔天發現Jack被打得僅剩一絲氣息丟在他面前,隨後又馬上被送走,Jim知道他逃跑無望,只能留下來默默繼續築牆還債,這段時間他又買了一架電子琴,藉以將他心中的鬱悶藉由敲打琴鍵發洩出來,這段是唯一跟music有關的橋段,但也是電影沒有的,還有他認為是監視他們工作的Kevin殺了Jim,所以當Kevin帶來他孫子來一起工作,Jim整個腦子裡只想殺了他的孫子報仇,一段內心的掙扎在這裡精采的上演,但是後來Kevin跟他說Jim在醫院已經康復離開了,可是Jim說什麼也不相信,當電影中Kevin很誠懇的說出這一段,讓人真的很想相信他,這就是保羅奧斯特有趣的地方,總留給讀者很大的想像空間,到底Jim是不是還活著?
終於Jim也做到還完所有欠債的一天,Kevin想示好邀他一起出門喝酒慶祝,Jim本來說什麼也不願意出門,後來坳不過Kevin跟他一起出門,在Pub,Jim贏了他女婿50美金卻不願拿,這裏又給了讀者衝擊,明明他就是很需要錢,如果有這50元他就可以早點離開,但是他就是不拿,這故事就是這樣,有好幾個轉折點,可是劇情卻都朝向最不可思議的方向前進,才造成最後的這些悲哀的結果,就像一首交響曲,不斷的鋪陳,高潮,然後又被後面鋪陳的高潮所淹沒,一直到最後結局倏然停止整首樂章。
書中的結局是Jim開著車載著Kevin他們回去,卻直直加速向對向車道的車子衝去,書就停寫在這裡,我想應該有很多讀者像我一樣覺得他們都死於車禍,這樣Jack的仇也報了,Jim的築牆監獄也解脫了,但是這個結局未免太過具象,所以就有了保羅奧斯特唯一作品的電影誕生。我一直覺得是因為作者不喜歡小說的結局,所以又拍了部電影,這部電影老實說非常忠於原著的平淡,但是又少掉很多細節,就是Jim的內心描寫,根本就是只為了不同結局而拍的,唯一比小說好的就是,當他們開始築牆後"The City of the World"就開始被放入他們築的牆,呼應Flower和Stone扮演神的隱喻,這是書上沒有描寫到的,
最後電影車子出了車禍,只有Jim生還,然後他走回公路搭上保羅奧斯特的便車,離開這裡,由保羅奧斯特客串最後的司機就是他認定電影結局的最好證明。
2 則留言:
在我的阻止下你沒有說完書和電影的差異.
但是關於文字敘事和影像敘事的差異我倒是有話說.
憋著不看你的內文,硬是在眼角餘光中掃到張貼意見,大約2%的飄浮文字還是進了腦袋,該死.
不知道李安在那本書提到改編電影,引述一位導演買下版權後跟原作者說:
This is not your story anymore.
我覺的
WOW
真是酷斃的一句話
簡直出自上帝之口
導夠資格的導演拿到一個雛形,是有資格重新給他骨肉,或另一個靈魂的.
否則,何必拍呢
以資參考
Yes, this is not Auster's book or Haas' movie any more, this is just Jose'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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